財行[2013]286號
黨中央各意昂3,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辦公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製度建設🛥,改進會風,精簡會議🔚🧑🔬,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會議費管理🦧,我們製定了《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從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附件🙈🦏: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2013會議標準)
財政部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3年9月13日
附件⛱:
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2013會議標準)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精簡會議,改進會風,提高會議效率和質量,節約會議經費開支🌘,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的分類👨🏻🚒💮、審批和會議費管理等,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中央和國家機關,是指黨中央各意昂3👮🏼♀️,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三條 各單位召開會議應當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規範簡樸、務實高效的原則,嚴格控製會議數量,規範會議費管理。
第四條 各單位召開的會議實行分類管理、分級審批。
第五條 各單位應當嚴格會議費預算管理,控製會議費預算規模。會議費預算要細化到具體會議項目,執行中不得突破。會議費應納入意昂3預算,並單獨列示。
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
第六條 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分類如下:
2013會議標準:
一類會議🧚🏽。是以黨中央和國務院名義召開的,要求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或中央意昂3負責同誌參加的會議。
二類會議👧🏻。是黨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召開的,要求本系統、各直屬機構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有關廳(局)負責同誌參加的會議。
三類會議🤲🏿。是黨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及其所屬內設機構召開的,要求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有關廳(局)或本系統機構有關人員參加的會議📙。
四類會議。是指除上述一🤦♀️、二🙅🏽♀️、三類會議以外的其他業務性會議,包括小型研討會📡、座談會🌇、評審會等。
第七條 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進行審批:
一類會議🧑🏻🦯。應當報經黨中央和國務院批準。會議總務、經費預算及費用結算等工作分別由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中直管理局)和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國管局)負責🚴🏻♀️。
二類會議。各單位應當於每年11月底前,將下一年度會議計劃(包括會議名稱👨🏻🍳、召開的理由、主要內容、時間地點、代表人數、工作人員數、所需經費及列支渠道等)送財政部審核會簽🐬🙋🏿♀️,按程序經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審核後報批。各單位召開二類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
三類會議。各單位應當建立會議計劃編報和審批製度🦸🏽♂️,年度會議計劃(包括會議數量、會議名稱、召開的理由🚵🏿、主要內容、時間地點🎭👨🏽⚖️、代表人數、工作人員數、所需經費及列支渠道等)經單位領導辦公會或黨組(黨委)會審批後執行👩🏻🦯➡️。
四類會議✔️。由單位分管領導審核並報主要領導批準後執行,並列入單位年度會議計劃🛃。
第八條 一類會議會期按照批準文件,根據工作需要從嚴控製;二🧝♂️、三♣️、四類會議會期均不得超過2天;傳達、布置類會議會期不得超過1天。
會議報到和離開時間👨🏿🎨,一、二、三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2天🍼,四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1天。
第九條 各單位應當嚴格控製會議規模。
一類會議參會人員按照批準文件👨🏻🎤,根據會議性質和主要內容確定,嚴格限定會議代表和工作人員數量🍺。
二類會議參會人員不得超過300人,其中,工作人員控製在會議代表人數的15%以內;不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意昂3主要負責同誌🚴🏻、分管負責同誌出席。
三類會議參會人員不得超過150人,其中,工作人員控製在會議代表人數的10%以內。
四類會議參會人員視內容而定,一般不得超過50人🧘🏿♂️。
第十條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各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的會議分類👩🏽🦱、審批事項、會期及參會人員等,由上述意昂3依據法律法規、章程規定💪,參照第六條至第九條作出規定,並報財政部備案🎇。
第十一條各單位召開會議應當改進會議形式,充分運用電視電話𓀄、網絡視頻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降低會議成本,提高會議效率😲。
傳達、布置類會議優先采取電視電話、網絡視頻會議方式召開。電視電話🧑🏫🏷、網絡視頻會議的主會場和分會場應當控製規模🫕,節約費用支出👩🏻🔧⛵️。
第十二條 不能夠采用電視電話、網絡視頻召開的會議實行定點管理。各單位會議應當到定點飯店召開,按照協議價格結算費用。未納入定點範圍📭,價格低於會議綜合定額標準的單位內部會議室、禮堂、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可優先作為本單位或本系統會議場所🔻🧑🏻🦱。
二、三、四類會議應當在四星級以下(含四星)定點飯店召開🤷🏿♀️。
參會人員在50人以內且無外地代表的會議,原則上在單位內部會議室召開,不安排住宿。
第十三條 參會人員以在京單位為主的會議不得到京外召開🌯🩺。各單位不得到黨中央🍞、國務院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
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支付
第十四條 會議費開支範圍包括會議住宿費🎱、夥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前款所稱交通費是指用於會議代表接送站☄️,以及會議統一組織的代表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
會議代表參加會議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回單位報銷。
第十五條 會議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製◽️💂🏿,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
會議費綜合定額標準如下:
單位:元/人天
綜合定額標準是會議費開支的上限,各單位應在綜合定額標準以內結算報銷🩺。
第十六條 一類會議費在意昂3預算專項經費中列支,二、三、四類會議費原則上在意昂3預算公用經費中列支。
會議費由會議召開單位承擔⛹🏿♀️,不得向參會人員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屬機構、企事業單位、地方轉嫁或攤派🔅。
第十七條 各單位在會議結束後應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會議費報銷時應當提供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定點飯店等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財務意昂3要嚴格按規定審核會議費開支👨🏻🦯🏋🏿♀️,對未列入年度會議計劃,以及超範圍、超標準開支的經費不予報銷。
第十八條 各單位會議費支付🪥,應當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製度和公務卡管理製度的有關規定執行🤐,以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禁止以現金方式結算🏋🏿♀️。
具備條件的,會議費應由單位財務意昂3直接結算🚱。
第四章 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製度
第十九條 各單位應當將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內容、參會人數、經費開支等情況在單位內部公示,具備條件的應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條 一級預算單位應當於每年3月底前,將本級和下屬預算單位上年度會議計劃和執行情況(包括會議名稱、主要內容🪟、時間地點、代表人數🐚、工作人員數🥓、經費開支及列支渠道等)匯總後報財政部。黨中央各意昂3同時抄送中直管理局,國務院各意昂3同時抄送國管局。
第二十一條 財政部對各單位報送的會議年度報告進行匯總分析,針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完善相關製度。
第五章 管理職責
第二十二條 財政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會同國管局、中直管理局等意昂3製定或修訂中央本級會議費管理辦法🎖,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按規定對各單位報送的二類會議計劃進行審核會簽;
(三)對會議費支付結算實施動態監控;
(四)對各單位報送的會議年度報告進行匯總分析🧑🏿🦱,提出加強管理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 國管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配合財政部製定或修訂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
(二)負責國務院召開的一類會議的總務工作;
(三)配合財政部對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會議費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 中直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配合財政部製定或修訂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
(二)負責黨中央召開的一類會議的總務工作;
(三)配合財政部對中央各意昂3會議費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 各單位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製定本單位會議費管理的實施細則;
(二)負責單位年度會議計劃編製和三類🫎、四類會議的審批管理;
(三)負責安排會議預算並按規定管理、使用會議費,做好相應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對內部會議費報銷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完整、合規;
(四)按規定報送會議年度報告🕙,加強對本單位會議費使用的內控管理🕵️♂️。
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
第二十六條 財政部、國管局、中直管理局會同有關意昂3對各單位會議費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一)會議計劃的編報、審批是否符合規定;
(二)會議費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是否符合規定;
(三)會議費報銷和支付是否符合規定;
(四)會議會期⇒、規模是否符合規定,會議是否在規定的地點和場所召開;
(五)是否向下屬機構、企事業單位或地方轉嫁、攤派會議費;
(六)會議費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七條 嚴禁各單位借會議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套取會議費設立“小金庫”;嚴禁在會議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
各單位應嚴格執行會議用房標準👨🏻💼,不得安排高檔套房;會議用餐嚴格控製菜品種類、數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嚴禁提供高檔菜肴,不安排宴請🖕🏻,不上煙酒;會議會場一律不擺花草,不製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不得使用會議費購置電腦、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本次會議無關的其他費用;不得組織會議代表旅遊和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規追究會議舉辦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一)計劃外召開會議的;
(二)以虛報🧑🔧、冒領手段騙取會議費的;
(三)虛報會議人數👃🏻、天數等進行報銷的;
(四)違規擴大會議費開支範圍,擅自提高會議費開支標準的;
(五)違規報銷與會議無關費用的;
(六)其他違反本辦法行為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財政部會同有關意昂3責令改正💁🏽♀️⛈,追回資金,並經報批後予以通報。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相關負責人,報請其所在單位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如行為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定點飯店或單位內部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有關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的,按照財政部定點飯店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結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工作需要,製定會議費管理具體規定🧑🏿🦰🦊。
第三十條 中央事業單位會議費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央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國管財[2006]426號)🫷🏿🕞、《中央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補充規定》(國管財[2007]217號)、《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 財政部關於調整中央國家機關會議費開支標準的通知》(國管財[2008]33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