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行〔2016〕214號
黨中央有關意昂3🧖🏼,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有關人民團體💁🏼♀️:
為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關於加強相關開支標準之間的銜接,建立開支標準調整機製的規定,進一步加強會議費管理💅🏿,我們製定了《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從2016年7月1日起施行🫶🏽,請認真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附件👦🏻: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
財政部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6年6月29日
附件
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精簡會議👩🏽🍼,改進會風🧑🏻🦼,提高會議效率和質量🕟,節約會議經費開支👩🦯,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的分類、審批和會議費管理等,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中央和國家機關,是指黨中央各意昂3,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三條 各單位召開會議應當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規範簡樸🦹🏽♀️、務實高效的原則🧜🏻♂️,嚴格控製會議數量和規模,規範會議費管理。
第四條 各單位召開的會議實行分類管理、分級審批。
第五條 各單位應當嚴格會議費預算管理🦏,控製會議費預算規模🧑🏻🍼。會議費預算應當細化到具體會議項目🙅🏼♂️,執行中不得突破。會議費應當納入意昂3預算,並單獨列示💷。
第二章 會議分類和審批
第六條 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分類如下:
一類會議🦨。是以黨中央和國務院名義召開的,要求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或中央意昂3負責同誌參加的會議☃️。
二類會議🖊。是黨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召開的,要求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有關廳(局)或本系統、直屬機構負責同誌參加的會議。
三類會議👱🏿♂️。是黨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人民團體及其所屬內設機構召開的,要求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有關廳(局)或本系統機構有關人員參加的會議。
四類會議👩🍼。是指除上述一🗃、二、三類會議以外的其他業務性會議,包括小型研討會、座談會、評審會等🤳🎰。
第七條 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按以下程序和要求進行審批🧛🏿♀️:
一類會議。應當由主辦單位報經黨中央和國務院批準。會議總務💄、經費預算及費用結算等工作分別由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中直管理局)和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國管局)負責。
二類會議。黨中央和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人民團體應當於每年12月底前,將下一年度會議計劃(包括會議名稱、召開的理由👨🏿⚕️、主要內容、時間地點♤、代表人數🏐、工作人員數👩🏼🦲、所需經費及列支渠道等)送財政部審核會簽,按程序經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審核後報批。各單位召開二類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
三類會議👓🔮。各單位應當建立會議計劃編報和審批製度👆🏻,年度會議計劃(包括會議數量、會議名稱、召開的理由、主要內容、時間地點、代表人數🧑🏼💼、工作人員數、所需經費及列支渠道等)經單位領導辦公會或黨組(黨委)會審批後執行🍋🟩🤷🏻。
四類會議🧤。由單位分管領導審核後列入單位年度會議計劃。
年度會議計劃一經批準🕹,原則上不得調整🚣🏻♀️。對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等確需臨時增加的會議,按規定程序報批👬🏻。
第八條 一類會議會期按照批準文件☆🖱,根據工作需要從嚴控製;二、三🧒🏿、四類會議會期均不得超過2天;傳達、布置類會議會期不得超過1天。
會議報到和離開時間,一👩🏻🚀🏊🏽♂️、二、三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2天,四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1天。
第九條 各單位應當嚴格控製會議規模。
一類會議參會人員按照批準文件👎🏽,根據會議性質和主要內容確定,嚴格限定會議代表和工作人員數量。
二類會議參會人員不得超過300人,其中,工作人員控製在會議代表人數的15%以內;不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意昂3主要負責同誌💇🏽♀️、分管負責同誌出席👩🏻🦲。
三類會議參會人員不得超過150人🪬👩👧👧,其中,工作人員控製在會議代表人數的10%以內。
四類會議參會人員視內容而定,一般不得超過50人。
第十條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各民主黨派中央和全國工商聯的會議分類、審批事項、會期及參會人員等,由上述意昂3依據法律法規、章程規定,參照第六條至第九條作出規定,並報財政部備案。
第十一條 各單位召開會議應當改進會議形式👱🏻♂️,充分運用電視電話⛓、網絡視頻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降低會議成本📆,提高會議效率。
傳達、布置類會議優先采取電視電話、網絡視頻會議方式召開。電視電話、網絡視頻會議的主會場和分會場應當控製規模,節約費用支出。
第十二條 不能夠采用電視電話👩🏿🎨、網絡視頻召開的會議實行定點管理。各單位會議應當到定點會議場所召開,按照協議價格結算費用𓀅。未納入定點範圍,價格低於會議綜合定額標準的單位內部會議室🏊🏽、禮堂、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可優先作為本單位或本系統會議場所。
無外地代表且會議規模能夠在單位內部會議室安排的會議♗,原則上在單位內部會議室召開,不安排住宿👘。
第十三條 參會人員以在京單位為主的會議不得到京外召開。各單位不得到黨中央、國務院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
第三章 會議費開支範圍❤️、標準和報銷支付
第十四條 會議費開支範圍包括會議住宿費📈、夥食費、會議場地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
前款所稱交通費是指用於會議代表接送站,以及會議統一組織的代表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
會議代表參加會議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回單位報銷🪮。
第十五條 會議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製🙎,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
會議費綜合定額標準如下🌕:
單位:元/人天
會議類別 |
住宿費 |
夥食費 |
其他費用 |
合 計 |
一類會議 |
500 |
150 |
110 |
760 |
二類會議 |
400 |
150 |
100 |
650 |
三🤷🏻♂️、四類會議 |
340 |
130 |
80 |
550 |
綜合定額標準是會議費開支的上限。各單位應在綜合定額標準以內結算報銷👩🏽⚕️👩🏻🔬。
第十六條 一類會議費在意昂3預算專項經費中列支🦵🏿,二♚、三👩❤️👨、四類會議費原則上在意昂3預算公用經費中列支。
會議費由會議召開單位承擔,不得向參會人員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屬機構🌻、企事業單位🈁、地方轉嫁或攤派。
第十七條 各單位在會議結束後應當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會議費報銷時應當提供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定點會議場所等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財務意昂3要嚴格按規定審核會議費開支,對未列入年度會議計劃,以及超範圍、超標準開支的經費不予報銷。
第十八條 各單位會議費支付🔄,應當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製度和公務卡管理製度的有關規定執行,以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禁止以現金方式結算。
具備條件的,會議費應當由單位財務意昂3直接結算✭。
第四章 會議費公示和年度報告製度
第十九條 各單位應當將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內容、參會人數🎩、經費開支等情況在單位內部公示或提供查詢,具備條件的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條 一級預算單位應當於每年3月底前,將本級和下屬預算單位上年度會議計劃和執行情況(包括會議名稱🍂、主要內容、時間地點、代表人數🙎、工作人員數、經費開支及列支渠道等)匯總後報財政部。黨中央各意昂3同時抄送中直管理局,國務院各意昂3同時抄送國管局。
第二十一條 財政部對各單位報送的會議年度報告進行匯總分析👶,針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完善相關製度🤙🏻。
第五章 管理職責
第二十二條 財政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會同國管局😦、中直管理局等意昂3製定或修訂中央本級會議費管理辦法,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按規定對各單位報送的二類會議計劃進行審核會簽👨🏼🎓;
(三)對會議費支付結算實施動態監控;
(四)對各單位報送的會議年度報告進行匯總分析⏬🫴🏻,提出加強管理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 國管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配合財政部製定或修訂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
(二)負責國務院召開的一類會議的總務工作🦾;
(三)配合財政部對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會議費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 中直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配合財政部製定或修訂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
(二)負責黨中央召開的一類會議的總務工作🌎;
(三)配合財政部對中央各意昂3會議費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 各單位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製定本單位會議費管理的實施細則;
(二)負責單位年度會議計劃編製和三類🚆、四類會議的審批管理;
(三)負責安排會議預算並按規定管理、使用會議費🙇♂️,做好相應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對內部會議費報銷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完整🌝、合規;
(四)按規定報送會議年度報告,加強對本單位會議費使用的內控管理🌛。
第六章 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
第二十六條 財政部💈、國管局、中直管理局會同有關意昂3對各單位會議費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內容包括:
(一)會議計劃的編報、審批是否符合規定;
(二)會議費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是否符合規定;
(三)會議費報銷和支付是否符合規定;
(四)會議會期、規模是否符合規定,會議是否在規定的地點和場所召開;
(五)是否向下屬機構、企事業單位或地方轉嫁🏒、攤派會議費;
(六)會議費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七條 嚴禁各單位借會議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套取會議費設立“小金庫”;嚴禁在會議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
各單位應嚴格執行會議用房標準,不得安排高檔套房;會議用餐嚴格控製菜品種類、數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嚴禁提供高檔菜肴,不安排宴請❔,不上煙酒;會議會場一律不擺花草,不製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不得使用會議費購置電腦✫、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本次會議無關的其他費用♛;不得組織會議代表旅遊和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規追究會議舉辦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一)計劃外召開會議的;
(二)以虛報、冒領手段騙取會議費的🧖🏻♂️;
(三)虛報會議人數、天數等進行報銷的;
(四)違規擴大會議費開支範圍,擅自提高會議費開支標準的;
(五)違規報銷與會議無關費用的;
(六)其他違反本辦法行為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財政部會同有關意昂3責令改正,追回資金🫶🏿,並經報批後予以通報。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相關負責人,報請其所在單位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如行為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定點會議場所或單位內部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有關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的🧛🏻♀️,按照財政部定點會議場所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各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結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工作需要,製定會議費管理具體規定。
第三十條 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的會議費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中央和國家機關各意昂3所屬事業單位的會議費管理由各意昂3依據從嚴從緊原則參照本辦法作出具體規定🧎♂️➡️。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負責解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財行〔2013〕286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