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2013]30號
黨中央有關意昂3,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適應財政預算改革和高等學校經濟業務發展需要,進一步規範高等學校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財政部令第72號)⚰️,結合新修訂的《高等學校財務製度》(財教〔2012〕488號),我部對《高等學校會計製度(試行)》(財預字〔1998〕105號)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高等學校會計製度》印發給你們🥝,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附件👨🏻🦼:高等學校會計製度
財 政 部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