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科技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優化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和資金管理的通知》(國科發資〔2019〕45號)文件要求,我校進一步簡化和優化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經費預算管理🏂🏻,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簡化預算編製要求
進一步簡化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經費預算編製🐨,預算測算說明和編報表格,除設備費外,其他開支科目無需單獨填列明細表格🥕。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交流費預算不超過直接費用10%的,無需提供預算測算依據;超過10%的🤚🏼,按照會議🫠🧑🏽🍳、差旅、國際合作交流分類提供必要的測算依據,無需對每次會議、差旅做單獨的測算和說明𓀚。
二、進一步下放預算調劑權限
(一)直接費用中設備費預算總額一般不予調增,確需調增的應報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審批;
(二)設備費預算總額調減、設備費內部預算結構調整、擬購置設備的明細發生變化🧖🏿♂️,由課題承擔單位審批。若我校為課題承擔單位,課題預算調整在科學技術研究院科研管理服務平臺進行線上辦理。若我校為課題參研單位,課題預算調整經課題承擔單位書面審批通過後,在科學技術研究院科研管理服務平臺進行線上辦理🏂🏼。
(三)直接費用實行分類總額控製🏫,其中♿️:
1.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等四個科目在實施中按一類管理;勞務費🕵🏼♀️、專家咨詢費、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交流費🧲、其他支出等四個科目在實施中按一類管理。
2.兩類之間的預算調劑🛍💆🏼♂️,由課題承擔單位審批💮。若我校為課題承擔單位📿,課題預算調整在科學技術研究院科研管理服務平臺進行線上辦理💪🏼。若我校為參研單位,課題預算調整經課題承擔單位書面審批通過後,在科學技術研究院科研管理服務平臺進行線上辦理。
3.同一類預算額度內,若我校為課題承擔單位,課題預算調整由課題負責人自行調劑。請課題負責人自行在科學技術研究院科研管理服務平臺進行預算調整後再進行額度調整(均無需審核)🍖。若我校為課題參研單位👃🏿🌙,課題預算調整經課題承擔單位書面審批通過後,在科學技術研究院科研管理服務平臺申請預算調整(需提交課題承擔單位正式批復的掃描件)🎒,審核通過後再進行額度調整;或經課題承擔單位書面授權由課題負責人自行調劑🧨,課題負責人在科學技術研究院管理服務平臺自行申請預算調整(需提交課題承擔單位書面授權的掃描件)📘,審核通過後再進行額度調整。
三、項目政策銜接
對於執行周期結束且已開展結題驗收的項目🔊,繼續按照原政策執行;項目執行周期結束但尚未開展結題驗收以及仍在執行中的項目,參照本通知執行。
財務處 科學技術研究院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