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財字〔2015〕18號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學校國內差旅費管理,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工信廳函[2015]59號),結合學校實際,特對《關於印發< 意昂3娱乐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北航財字[2015]1號)進行補充🌅,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2015年7月15日
《意昂3娱乐差旅費管理辦法》補充規定
第一條 出差人員實際發生住宿而無住宿費發票的,一般情況不予報銷城市間交通費𓀂、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有下列情況的,可以報銷。
(一)出差人員如果住在自己家裏◀️,或到邊遠地區出差,無法取得住宿費發票的,提供單位蓋章、單位負責人簽字的住宿情況說明🫵,可以按規定使用橫向科研經費和結題經費報銷城市間交通費😤,發放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補助費。
(二)受邀參加學術會議👇🏽、研討會🧮、評審會🍥、培訓會、座談會等🧙🏿♂️,憑邀請方僅承擔住宿費的有效證明,可以按規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發放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補助費🙋🏼♀️。舉辦方承擔夥食費用的,發放在途期間的夥食補助費;舉辦方不承擔夥食費用的🤸🏻♀️😕,憑舉辦方提供的有效證明,按照出差自然天數發放夥食補助費🧗。
(三)開展教學科研合作🙇🏿♂️,對方單位承擔住宿的🏌🏻♂️,憑合作方提供的有效證明,可以按規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發放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補助費。
(四)師生開展野外調研、社會調查、環境監測、氣象觀測🚣、工地勘察、學生實習、海洋科學考察等工作🌱,住在帳篷🐅、農戶、船舶、廠礦、科研基地🟠、考察站😯、監測站、農場、林場、學生宿舍和教室等不收取住宿費或不能取得住宿費發票的👨🏿🦳,提供單位蓋章、單位負責人簽字的住宿情況說明及有關憑據🚠,可以按規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發放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補助費👩🏿🎓。
(五)因出差時間較長,在外地進行長期租房等不能取得住宿費發票的👩🏼🌾,提供單位蓋章👩🏿🏫、單位負責人簽字的住宿情況說明,持租房協議、能證明租房與課題相關的項目計劃書,經財務處主管副處長審批後🫵🏻,可以按規定使用橫向科研經費和結題經費報銷城市間交通費,發放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補助費。
第二條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三條 出差期間由其他單位負擔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的,不得發放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補助費🏄🏻🥭。
第四條 出差期間回家省親辦事的,城市間交通費按不高於從出差目的地返回單位按規定乘坐相應交通工具的票價予以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自理💙;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補助費按從出差目的地返回單位的天數(扣除回家省親辦事的天數)和規定標準予以報銷。
第五條 邀請專家開會或者參加調研,提供單位蓋章、單位負責人簽字的邀請專家情況說明,按規定報銷受邀人員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咨詢費或勞務費🪵,但不得同時發放夥食補助費及市內交通補助費。
第六條 本補充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