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根據《關於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文件要求,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辦理時間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為避免聚集,北京市稅務意昂3對年度匯算工作分期分批錯峰辦理🧑🏫,建議我校辦理時間為4月21日至5月10日。為幫助大家了解政策,便捷辦理年度匯算,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什麽是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
1.依據稅法規定,居民個人需匯總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和扣除項😆👨🏻🍳,重新計算年度最終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本年度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並辦理退稅或補稅🧲。
2.原則上只有經重新計算需退稅或補稅的才需辦理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年收入低於12萬元或者應補稅金額低於400元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二、如何快速辦理年度匯算
1.推薦兩種渠道💆🏿♂️。您可以登錄稅務總局官方發布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根據引導進行相關操作,查看、確認或補充完善本人綜合所得相關收入、扣除等。
2.系統可自動計算是否需要退稅或補稅💇🏻♂️。相關信息補充完善後🚲,系統可自動計算出已預繳稅款與應納稅款二者差額🧼。
(1)需要退稅的☁️,您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申請退稅。
(2)需要補稅的,若您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則無需辦理年度匯算;否則🪈,需要辦理年度匯算並補稅。
3.年度匯算辦理流程。年度匯算有標準申報和簡易申報兩種申報模式。
(1)標準申報模式。適用於2020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超過6萬元的納稅人🚣🏼♂️。
(2)簡易申報模式。適用於2020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的納稅人🕤🫧。簡易申報模式的申報截止時間為5月31日。
您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兩種方式辦理年度匯算🧑🦰。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2,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3。
三、幾點特別提醒
1.若您有在2020年度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或者您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20年度發生了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請務必在本次年度匯算扣除或補充扣除。
2.為進一步提升納稅人境外所得申報的便利性,2020年度匯算開放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http://etax.chinatax.gov.cn)境外所得申報功能。若您有境外所得,可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申報境外所得並上傳境外納稅憑證🈯️。
3.2019年度匯算補稅和2020年度匯算退稅進行關聯。申請2020年度匯算退稅時,若您存在應當辦理2019年度匯算補稅但未辦理,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2019年度匯算申報存在疑點但拒不更正或說明情況的,需在辦理2019年度匯算申報補稅🧚🏽💣、更正申報或者說明有關情況後,再依法申請辦理2020年度匯算退稅👩🏽💼。
4.申報過程中👊🏻,請您謹慎點擊“申訴”按鈕⏱🧗🏼♀️,誤點擊會影響您正常辦理年度匯算♡。如您對收入有疑問,請聯系該筆收入對應的扣繳義務人♝,不實申訴導致少繳稅款將影響納稅信用🤸🏻。
5.請您務必真實、準確、完整申報相關信息,因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年度匯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的👰🏻♂️,若您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後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否則,可能面臨稅務行政處罰,並影響個人納稅信用🙆🏽♂️。
6.您在年度匯算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可掃描下方二維碼,查閱北京稅務《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電子書》,以及咨詢納稅服務熱線12366或聯系財務處進行咨詢,財務處咨詢電話:
82315452高老師 ; 82317876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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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關於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
2.手機APP個稅年度匯算操作流程
3.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個稅年度匯算操作流程
財務處
2021年4月16日